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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我司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的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置,根据青岛市及上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用容器设置

我司在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图书馆、餐厅、办公楼、大学科技园区楼宇、住宅区楼宇等区域出入口处设置带有桶盖的专用垃圾桶,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并设置张贴“废弃口罩专用”明显标识。

二、日常工作管理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楼宇区域使用单位或监督单位负责做好废弃口罩的处置和日常管理。其中,教学楼、办公楼、活动中心、餐厅、幼儿园等区域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公寓区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住宅区由工会负责,留学生公寓楼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由科技产业管理处负责,其他区域按照归属原则分别负责。

2.各责任单位监督物业公司对专用垃圾桶及周边区域巡回查看,每日2次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及周边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3.后勤保障组根据校园区域布局,负责专用垃圾桶的统一规划、配备及标识等工作,结合我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关于监督各场所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等职责,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区域对日常工作的落实。防控医疗组负责将重点人员产生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

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规范投放。学生管理组、职工管理组、宣传与舆情组加强师生员工口罩使用及废弃投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规范投放废弃口罩。其中,健康人员用过的废弃口罩,鼓励将废弃口罩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用塑料袋、保鲜袋密封投放在专用垃圾桶内;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等症状的人员,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员,鼓励将废弃口罩消毒(84消毒液等)并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用塑料袋、保鲜袋密封投放在专用垃圾桶内。投放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5.废弃口罩处置一线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我司按照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三、收运及处置

1.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废弃口罩由我司各区域使用或监督单位指导监督相应物业公司进行清运,安排专人负责、单独清理,按照日常收运管理方式由专业公司专车收运处置,日产日清,并做好交接记录。

2.疑似人员及其管理服务、医务人员产生的废弃口罩,由物业公司安排专人用专门垃圾桶收集,做好防护并转运至校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处(校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联系人:韩彦立,手机号:15166692695),防控医疗组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3.校医院产生的废弃口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有关规定收集处理。

4.每次收集废弃口罩后对专用垃圾桶及周围场所用84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

四、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废弃口罩相关作业的必备设备和消杀防护物资,确保作业工具到位、作业消杀到位、作业人员防护到位。

附件:废弃口罩个人投放方式及集中收运处置作业防护措施

防控医疗组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