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结束后,随着全国高考的恢复与改革开放的展开,山东矿院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根据党中央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决策及高等教育“调整、改革、充实、提高”的方针,我司着手恢复并稳定“文革”时期被打乱的教学秩序,在办学理念上重新确立了知识、人才、教师三结合的中心地位,把教学作为工作的重心,以培养“四有人才”为根本任务,教学、科研、思想政治等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
一、正本清源,确立教学中心地位
(一)揭批“四人帮”、平反冤假错案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揭批“四人帮”
1976年10月6日晚,华国锋、叶剑英等代表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革”。10月中旬,山东矿业学院传达了党中央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通知,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及家属群情振奋、一片欢腾。11月18日,我司召开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动员大会。25日又召开狠批“四人帮”罪行的批判大会。
1977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学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主要内容是如何密切联系实际揭批“四人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四人帮”及其所支持的我省极少数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山东矿业学院的发展。3月28日,我司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对“批林批孔”以来发生的如拉山头、串联、闹事、打砸抢、给“四人帮”写黑信、告黑状、做坏事等事件,都进行了摸底排查。
遵照省委文件精神和省文办的指示,并参考摸底排查情况,院党委从1977年12月24日至28日组织教职工揭批“四人帮”,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着,全校组织了“路线对比”和“三大讲”活动(“三大讲”即大讲“四人帮”造成的危害、大讲干部职工同“四人帮”斗争的经验和体会和大讲粉碎“四人帮”后的大好形势),并在教职工中开展清查运动。随后,党委通报了我司在“文革”中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一定关联的几起事件。
1978年5月8日,我司对清查工作和“双打”运动(“双打”运动即打击反革命和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情况进行总结,掀起了群众性的大揭发、大检举的高潮。通过揭、批、查,被“四人帮”搞乱的路线、是非基本得到澄清,与“四人帮”阴谋活动有关联的人和事也基本查清。
2.平反冤假错案
“文革”期间,由于受“左”倾等错误思想的影响,我司和其他单位一样产生了一些冤假错案。粉碎“四人帮”后,我司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组成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贯彻党中央1978年55号文件办公室,并抽调36人组成专门班子。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和“全面复查,不留尾巴,纠正不实之词”的要求,自1978年12月17日开始,工作组对原济南煤矿我司、淮南煤矿我司、泰安煤矿我司所划右派进行了摸底、复查、改正、安置等。截至1979年4月13日,院党委及工作组对错划为右派的22人进行了平反,对5名受牵连人员的问题进行了妥善解决。院党委及工作组“审改讲标准、定性讲证据、安置讲政策、善后讲原则”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基本上得到了领导、群众、办案人员、被改正人员和善后讲原则”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基本上得到了领导、群众、办案人员、被改正人员和受牵连人员的“五满意”。
与此同时,我司还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对以往司法部门处理的27起37人的各类历史案件进行复查处理。我司严肃认真地审查每一个案件,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处理几起原定“重大反革命集团案”时,办案人员不怕困难、不惧阻力,反复进行调查分析,很快妥善解决了相关问题;对明显的冤、假、错案,坚决平反改正,不留尾巴;对不是冤、假、错案的也按党的政策,作出了符合实际的结论。落实政策办公室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基本做到了事实确凿、定性准确、结论恰当、处理合理。1980年,我司保卫处本着积极慎重的精神,再次对历史疑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查。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使背了多年沉重包袱的干部和教职工,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获得了新生。
3.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77年9月,党中央在《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中提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1978年3月7日,国务院转批教育部《关于高等我司教师职务名称和提升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规定恢复执行1960年《高等我司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恢复教师中原已确定和提升的教授、副教授、讲师与助教等职务。1979年9月,全国第一次高等我司教师提职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和“防止降低标准和要求过严两种倾向;在两三年内,逐步地妥善地解决十多年来积压的问题”的计划。
根据上述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司于1977年10月19日成立调资领导小组,王绍武任组长。1978年,领导小组解决了张郁等18名骨干教师家属户口在农村的问题,并招工解决了15名教职工农村子女的工作问题,既保证了教师们安心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也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1979年上半年,领导小组还解决了曾一度争论不休、悬而未决的职称评定和工资问题,确定和提升了158名讲师、1名工程师、61名助教;下半年又晋升了28名副教授。1982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司又将13名讲师晋升为副教授。
与此同时,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利益,我司依法依规清退了“文革”期间查抄的财物。据统计,“文革”期间被非法查抄的干部教师共65户,被抄存款20569.75元,金银制品84件,自行车、照相机等贵重物品37件,古画2件,图书4354册,其他物品3497件,这些财物全部退还到了各家各户中。
此外,院党委还十分重视知识分子群体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章标准,将一些长期要求进步的骨干教师吸收到党内来,逐渐解决了知识分子入党难问题。
(二)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1.我司领导体制的调整
全国高考恢复后,1978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我司的报告》,对原有高等我司的领导体制进行调整,以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加强各部委对面向全国和面向地区的全国重点高等我司及非重点高等我司的领导。该报告要求少数院校由有关部委直接领导,多数院校由有关部委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部委为主。
根据文件精神,我司的隶属关系变为:由煤炭工业部和山东省双重领导,并以煤炭工业部领导为主。在管理内容上,除了党的组织关系和部分教学业务受地方领导和管理外,我司的规划、建设、招生、毕业生分配、我司领导干部考核及配备、财务、人事等各项工作由煤炭工业部负责。隶属关系变化后,煤炭工业部开始全面指导和管理我司的各项工作。
2.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行与院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
1979年1月,国家科委、教育部和农林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高等我司科学研究工作会议,强调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摸索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分工负责制的经验”。3月,李光远调来我司担任党委书记,辛立国担任副书记,刘辛人担任代理院长,刁钺担任副院长。10月2日,院党委作出决定:在我司逐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并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
1980年8月21日,山东矿业学院党委作出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转变领导作风的决定,拟彻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我司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院长的职权范围:我司的重大原则问题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如我司的长远规划、我司规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招生和分配方案、基建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人员编制、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动,以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同时还要处理好党委的日常工作,对党委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我司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院长是我司行政负责人,在党委领导下,对外代表我司,对内主持我司的行政工作。院长、副院长应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高教六十条”第九章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行使其职权。院长、副院长分工要有职有权,凡属个人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善于发现问题,果断解决;个人解决不了的,提交行政会议或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院长既要尊重党委的领导,又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党政领导干部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善于合作。同时,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我司对各系(部、处)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提拔了一批学有专长、思想好、有威信、懂业务、会管理的讲师以上的知识分子担任院、系(部、处)两级领导职务。调整后,在院级干部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占85%以上,系级占80%以上。
1982年底,为加强领导管理,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在1979年任命人员的基础上,院级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大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院党委书记沈光寒,院长田景瑞,党委副书记席殿英、张荷英,副院长沈光寒、陈冀飞、李传高,纪委书记张荷英(兼)。调整后的院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了6岁,教授、副教授比例提高了16%以上,领导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程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1983年5月,我司对下属的系(部、处)级机构进行了大调整。原有的7个系、部(即采矿工程系、煤田地质系(1995年更名为地科系)、矿井建筑系(1988年更名为土木工程系)、矿山电气工程系、矿山机械工程系、基础部、函授部)由副处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单位。研究生部设立分院党委机构,仍属处级单位。马列主义教研室升格为处级单位,直属院党委领导。同时,撤销学生工作部。
9月28日,学院党委再次作出《关于认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决定》,指出:党委对全院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其他各项方针政策在全院贯彻落实,完成上级党委和行政机关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对全院行政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党委对行政各个方面工作中的有关方针、政策及重大措施经讨论决定后,由院长负责组织执行。行政系统的科级以上干部的调动、升降,由组织部门征得院长同意后再向党委提出建议;一般干部和讲师以下的教师归人事部门管理,其调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在计划规定的范围内,院长(院长办公会)有权对全院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统一安排和调整。党委要对院长、副院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要包办代替。须动员全院完成的重要工作,由党委会同行政召集党政干部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或党政联合下发文件。
3.岗位责任制的健全
1983年,我司开始建立岗位责任制。这是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岗位责任制顺利推行,我司先后制定了党委和行政的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等,划定了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党总支和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了党委书记和党群部门负责人责任制、院长和行政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党总支书记和系(部)主任责任制、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责任制。各系(部、处、室)、馆、厂也规定了自己所属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并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岗位责任制和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我司还决定,每学期对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1次期中检查,期末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比先进、奖惩、组织部门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此外,我司还按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建立了一套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浮动岗位津贴“三位一体”式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制度。与此同时,我司在学习其他院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重新修订《处室部系的职责范围》《处室部系级干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浮动岗位津贴》,拟订处(室、部)、教师、科研人员、实验人员、系和教研室主任、科技服务人员等若干种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及浮动岗位津贴。
岗位责任制的顺利建立,使每个人都有岗、有权、有责、有利,同时又把责、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改善了干部职责不明、工作忙乱等现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对我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确立教学中心地位与制定新的发展目标
1.确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仅作出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而且指出教育战线要切实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四个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上来。据此,我司对这一时期的办学理念作了新的研究和论证,我司的任务就是为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和进行科学研究,这不仅是我司以后的工作中心,也是其他各项工作的中心。1979年2月,院党委召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司必须确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把主要精力由原先的搞阶级斗争转到教学科研上来,以培养和造就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开发矿业、振兴中华。为此,院党委提出了“一面转移,一面整顿”的方针。11月初至12月底,院党委再次召开党委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必须解决好六个问题:(1)矿业学院一切工作的中心,就是要为煤炭工业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并力争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我司其他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服务这个中心,保证这个中心;(2)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别是要重视提高课堂讲授的质量;(3)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师资水平,用马列主义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把矿业学院400名教师武装起来;(4)重视和抓紧实验室建设,加快设备的充实,并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去做实验室建设工作;(5)改进图书馆资料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将专业性较强的书籍,分发给有关专业,试行系(部)管理;(6)思想政治工作和后勤工作要适应重点的转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过去那种以阶级斗争为主、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我司的做法,逐步试行用经济手段管理我司。
经过努力,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初步形成,无组织、无纪律现象明显减少,正常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同时,我司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不动摇,形成了新的办学理念:一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依靠全体教职员工办学;二是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四有人才”为根本任务,同时加强科研、思想政治和后勤等工作。
2.制定新的发展目标
1978年,我司制定《山东矿业学院教育十年规划(草案)》,提出我司长远发展的初步设想。随后,在1980年11月8日至9日的我司第三次党代会上,副院长田景瑞向大会作了题为《学院十年发展规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十年发展目标、办学方针以及主要措施。我司发展目标是:前五年以工科为主,工科与理科结合;后五年增设新专业,发展成工、理、管结合的多科性院校,培养出来的本科毕业生多数应获得学士学位,并争取培养出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办学方针是“发挥优势,办出特色”。采取的措施有:一是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扬长避短,办出特色;三是组织学习教学理论,改善教学手段,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在1983年的第四次党代会上,我司又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了奋斗目标。一是总目标的设定更全面。在不断提高质量的前提下,在校生由1983年的1703人发展到1986年的3172人,并在20世纪末达到5000人以上;以工程技术科学为主,大力发展经济管理科学;以教学为主,不断增强科研能力;以办好现有经济管理科学并举,形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具有工科与经济管理专业为主,逐步增设新的专业,远期专业数增加一倍。到20世纪末,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发达国家80年代水平。二是提出了“分两步走”的发展战略,战略步骤延伸至20世纪末。第一阶段,从1983年到1990年,主要是抓好十大基础建设,抓紧我司建设,初具雏形;抓紧师资建设,积蓄力量;建好采煤、建井、企业管理重点专业,为后十年规划发展创造条件。第二阶段,从1990年到20世纪末,力争成为全国重点院校,实现我司办学的大发展、大提高、大进步,培育出一批优秀人才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某些领域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两次党代会确定了我司“文革”结束后的发展蓝图,为我司后续的发展和建设等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二、恢复办学秩序,教学科研工作步入正轨
(一)招生与教学工作的恢复和有序展开
1.考试招生制的恢复
在本科生招生方面,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我司招生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统一考试招生制度正式恢复。据此,我司决定于1977年下半年恢复高考招生。12月,经高考选拔,我司从山东、江西、福建招收了364名四年制本科生。1978年3月6日,我司为1977级新生举办了开学典礼,他们成为“文革”结束后招收的第一批大学本科生。这批学生学习非常刻苦,为我司良好学风的形成起了重要推动作用。此后,我司的本科招生工作逐渐正常化,每年新生入学也都安排在9月上中旬。1979年7月2日,煤炭工业部批复同意山东矿业学院调整招生人数,我司规模由山东省原定的4000人改为2200人,其中包含200名研究生。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我司招收研究生的意见》,要求高等我司凡是教师条件和科学研究基础比较好的,应从1977年起,在办好普通班的同时,积极招收研究生。随后,教育部下达《关于高等我司197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见》,标志着研究生招生在全国的恢复。1979年,山东矿业学院济南分院研究生部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3人:采矿工程1人、矿山电气化与自动化2人。1981年,我司再次招收硕士研究生8人,随后每年都会招收硕士研究生。
在函授招生方面,1978年10月,我司函授部恢复成立,拟订并出台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函授部定于1980年分采矿工程、煤矿机械化、电气自动化3个专业招生。同时,我司还处理了“文革”前函授工作的一些遗留问题,为一部分学员补发毕业证书、学籍证明等。1980年6月3日,函授部呈报1980年政治专业招生计划,春季招函授政治专业22人。
2.基础课教学的恢复
1977年12月7日,我司正式恢复成立基础课部,下设数学、物理、外语、化学、理学、制图、体育7个教研室。这7个教研室几乎总揽了我司所有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在基础课部恢复的同时,我司以这7个教研室为依托,针对新时期国家发展需求,重新改革、制订了基础课程计划。
外语课教学是基础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司规定,学生在四年学习中,分两个阶段进行英语学习,即基础英语阶段和专业英语阶段,并要求学生每学年都要参与我司组织的“第一外语——英语阅读通过考试”。此外,我司还专门建立了语音室。语音室积极承办各式各样的外语短训班,不仅满足了不同程度、不同专业的外语学习,而且还调动了学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1979年,语音室举办专业英语、煤质分析专业英语、综采工程专业英语等7个短训班,培训了近400人。从1983年开始,我司对采矿831班进行历时四年半的英语教学试点改革,取得了宝贵的经验。改革中,我司事先选定与采矿8门专业课有关的纯英文教材,随后又安排数名英国教师在该班任教。经过四年半的培养,该班英语水平达到了预期要求。在毕业分配时,他们广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体育教学同样是我司一直重视的基础课之一。我司在注意提高体育课教学水平的同时,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使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得到发展。1980年,我司男子排球队荣获全国大学生“三好杯”比赛第五名。
同时,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1977年我司恢复成立马列主义教研室,下设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3个教研小组,并设立专门资料室。1981年4月,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以对学生系统地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研究室的成员由院学生工作部、宣传部、团委和少量专职教师、各系做学生工作的党团干部、专职政治辅导员组成,任务是负责组织思想教育的研究工作,开设思想品德修养课,讲好形势任务课,负责学生工作干部的培养、提高、考核和管理工作。这些机构的设立将以往会上学习变成了日常教育,将管理与小班思想品德课教学有机结合了起来。
3.学科专业的调整与变更
为适应煤炭技术现代化发展需要,1978年11月,我司向煤炭工业部呈报《山东矿业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与改造的意见》的报告。同年,我司对专业设置进行了大调整:除保留和加强原有的煤层地下开采、矿井建设、煤田地质勘查和矿山机电4个专业以外,新增矿山测量、矿山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煤矿地面建筑(后改为工业与民用建设)、计算数学(计算数学后改为应用数学。该专业在工科院校中具有独创性,并对之后山东矿业学院的学科建设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6个专业;将非煤炭行业的“金属采矿”“金属选矿”调出,归并到山东冶金学院(现青岛理工大学)。次年5月19日,我司再次进行专业变更,“金属选矿”改为“煤矿电气化自动化”,“金属采矿”改为“煤矿建井”,地质行业的“区域地质调查与矿井普查”改为“煤田地质与勘探”。此次我司专业的重新规划,突出了煤炭高校的行业特点,便于集中力量办好煤炭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
1982年,我司为适应专业发展的需求,把原有的采煤、地矿、机电3个系调整为采矿工程、矿山建筑、煤田地质、机械工程、电气工程5个系。
除了学科专业进行较大调整外,1980年后,我司的学位授予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部署了我国首批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士、硕士、博士学科和专业的初、复审工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确立。根据该条例,我司本科各专业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1981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首批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山东矿业学院成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矿山电气化与自动化)、采矿工程。1982年5月,山东矿业学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决定从1983年起对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称号。学位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推动了我司学位授予等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而且提升了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是我司学科发展史上极具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4.提高教学质量措施的制定
随着专业的调整,尤其是新专业的增设和新课程的开设,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成为我司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我司认识到教师是办好我司的决定性因素,更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所在,因此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争取在三年内培养出各学科、专业的学术带头人。1980年,我司成立教师培训科,专门从事师资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在教学计划安排上,除确保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学时外,我司尽最大努力安排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讲授基础理论课。同时,鼓励一线教师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听取教务部门关于教学情况的汇报,做到讲课有大纲、授课有计划、加强辅导答疑、认真批改作业。至于教研室工作,则是集中组织、安排课程小组集体备课,相互听课。对于新上课的教师,则需要进行试讲。
在教学实践环节,我司抓好骨干课程教学,要求教师注意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针对煤炭开采等专业属性,我司还要求教师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对于实验课程,则实行单独设课、单独考核的办法,加强备课、严格要求,以不断提高学生动手操作和独立做实验的能力。在教学管理上,我司根据专业划分成立各自领域的教学研究室和组织计划教研室,并按专业调整教师的人事隶属关系。经过调整,其他系、单位的通风安全、采煤专业教师回到采煤系,井巷、地质教师回到地矿系,运输提升、零件、流机教师回到机电系,结束了教师归属混乱、专业错位的局面。1978年4月7日,我司又建立“三下”采煤、矿山压力、液压、建井、自动控制5个教研室。其中,矿山压力研究室是国内最早以煤矿采掘工作面顶板为研究对象的科研组织,主要承担矿山压力理论与岩层控制实践的研究。次年,电教科、电算站、煤矿工业与民用建筑教研室相继成立。1980年,经济教研室和通风教研室相继成立。此外,我司还与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有关部门一起整顿、验收了函授站,签订了第一批协议书,充实了函授部教师,并进一步研究了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
在以上措施实施的过程中,我司不断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1981年1月8日,我司召开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教学经验交流会。会议共收到介绍教学经验的相关材料71份,其中有11位教师代表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4月9日,我司再次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会上,副院长沈光寒针对学院教学实际状况作了重要讲话,着重谈到了如何提高师资水平和当时要抓紧的几项工作。
5.教材编写工作的恢复与发展
为配合教学课程的进行,我司教材编写工作也在有序恢复、发展。这一时期,煤炭工业出版社分别出版了山东矿业学院编写的《井巷工程1》(1978年)、《矿用安全型液力联轴器的使用和维修》(1978年)、《煤矿固定设备控制(上、下)》(1980年)、《煤炭工业设计文件汇编采矿部分》(1980年)、《井巷工程第六分册建井施工组织与管理》(1982年),电工教研室编写的《电子技术在煤矿中的应用》(1977年),采机教研组编写的《采煤机械液压传动基础》(1978年),开滦煤矿、山东矿业学院、淮南煤炭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合编的《煤矿测量》(1977年),山东矿业学院和西安矿业学院合编的《井巷工程第一分册:岩体分类钻眼爆破》(1978年),山东矿业学院和西安矿业学院共同编著的《井巷工程第一分册:岩体分类、钻眼爆破、工程材料》(1979年),焦作矿业学院、山东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学院、重庆大学合编的高等我司试用教材《矿山电工》(1981年)等教材。
山东矿业学院印刷厂积极承印了山东矿业学院编写的《矿山供电(35KV变电所部分)》上、中、下三册(1977年)、《矿山供电(井下变电部分)》(1978年)、《电子技术基础(综采培训手册)》(1979年)、高等我司试用教材《煤化学》(1980年)、《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实验指导书》(1980年)、《地质学基础》(1980年)、煤炭高等院校试用教材《煤田普查与勘探》(1980年),山东矿业学院、淮南煤炭学院、兖州煤矿机械厂等合编的《初等数学》(1977年),肥城矿务局和山东矿业学院共同编著的《西德矿用电气设备规程》(1978年)。
山东矿业学院五七工厂也行动起来,配合印刷了山东矿业学院编写的《YZIIA型液压支架(图册)综采培训教材》(1979年)、《普查找煤》(1979年)、《煤矿测量》(1979年)、《煤质分析讲义》(1980年)、《煤矿通风安全基本知识》(1980年)等教材。
此外,肥城县印刷厂还印刷了建井研究室编写的《爆破科学技术丛书:爆破量测技术研究》(1982年)。
6.学生管理工作的恢复与开展
1981年4月,我司增设学生工作部,专门负责学生工作,并实行政治辅导员与班主任相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我司通过马列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及党政工团等渠道,齐抓共管,教育学生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的煤炭事业,树立献身祖国煤炭事业的精神,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和道德观。10月6日,我司召开1980—1981年度学团工作总结发奖大会。会上,全校共评出先进团支部11个、先进班级10个、优秀学生32人、优秀学生干部50人、三好学生386人。我司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1982年2月20日,工业与民用建设专业1979级优秀学生干部张长安同学在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代表会议上受到表彰。9月25日,我司召开1980—1982年度学生大会,院长刘辛人发表讲话,并对学生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1983年,我司决定从1983级学生开始实行人民助学金、人民奖学金并存的办法。
总之,在我司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司的教学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二)科研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1.科研组织与管理机构的成立
“文革”内乱和多次迁校导致我司的科学研究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强调要将科研提到中心位置上来。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科技工作终于迎来了“科学的春天”。在“文革”结束后的短短几年中,我司的科研工作取得了可喜可贺的进展。
1979年,我司成立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刘辛人担任主任,另设副主任、委员共29人。学术委员会成立后,随即建立了我司第一批科学研究室,21项科研项目被列入当年重点科研课题计划项目。同时,我司成立生产科研处(后改为科研处),以加强对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随后,《山东矿业学院学报》创刊,定位为“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学术刊物”,推动了我司学术成果的交流。同时,我司还建立了科技情报站,作为科研成果和科技信息搜索、交流的阵地。
1980年12月,我司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决定成立高等教育研究室。这是一个学术性的组织,为处级编制。它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规律、教学方法的研究;组织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习;探讨课堂教学艺术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举办教育科学方面的学术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向校领导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从而促进全校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学质量。高等教育研究室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合署工作,不设立独立机构,不设专职研究人员。次年,不定期刊物《教育研究》创刊,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一个教学、科研的理论交流平台。
1981年,山东矿业学院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它是配合科研处进行管理工作的非独立性研究机构,以应用研究为主,面向全国矿山(主要是煤矿),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地质测量、矿井建设、矿井开采、矿山机电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同时也开展数学理论、哲学、社会科学、软科学研究。研究所下设煤田地质研究室、矿井设计优化研究室、风机与节能研究室、液压研究室、矿山运输研究室、特殊开采研究室、自动控制研究室、电机研究室、煤化学研究室以及系统工程研究室等10个专门研究室,并与相关专业的16个教研室的教学相结合,承担了我司大部分的科研任务。
2.初见成效的科学研究
在上述科研机构、平台的保障与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司科研取得了喜人的收获。
1978年,在山东省第一次科技大会上,胡峰“超深孔一次预裂光面爆破成井”、黄永健“矿井主扇改造”、王良军“交流提升机配阻计算方法”、苏学成“大型提升机可控硅调速系统”、陈家敏“无氰浮选”和袁云耀“优选法中最优分批问题研究”等6个项目获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奖。
1979年,我司共获得科研项目立项37项,其中计划内立项30项,计划外立项7项。6月,秦振生、王文成等设计的大型立井喷射混凝土机械手由我司机械厂试制成功,并于1980年10月在兖州矿区东滩主井正式下井作业。同年,“DK型强磁性矿石晶体器”在物理教研室邓铁六等的努力下研制成功。
1980年4月30日,我司召开科研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司的科研工作,提出并落实了1980年的工作计划。会上,教师代表们相互交流经验,我司还表彰了在科研一线辛勤劳动的教师们。10月28日至31日,我司第一次科研大会在泰安校本部召开。会议共收到论文78篇,宣读并交流了其中的43篇。此次会议检阅了我司自1978年以来的科研成果,奖励了有关科研人员,有10人获得一等奖、20人获得二等奖、11人获得三等奖。
1981年9月1日,孙可文、李玉鲁与协庄煤矿协作研制的两台可弯曲胶带输送机试验成功。输送机自6月8日在协庄煤矿投产后运转正常,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1982年3月27日至31日,煤炭工业部在协庄召开座谈会。会议对我司“普通胶带输送机作转弯运行的理论设计与应用”的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5月15日,由陈鹤、陈国强共同研制的“矿用新型绕线式电动机”试验成功,12月3日由煤炭工业部采用并投入生产。10月,我司对1981—1982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共评出一等奖10项、二等奖28项、三等奖13项。11月10日,我司召开1981—1982年度科研工作会议,会议交流了科研工作经验,收到论文84篇。
1983年11月12日,“山东石炭二叠纪聚煤规律研究”课题完成评议验收。该课题由我司煤田地质研究室承担,院长田景瑞指导,历时两年完成。11月,王德民教授等参与的国家“六五”科技攻关大型项目“深井凿井法凿井技术”中的“SD1型深井测井仪”通过了煤炭工业部组织鉴定。该深井测井仪是深井钻井时必备测量仪器,它的研制成功保证了深井钻井的顺利进行,填补了国内空白。是年,风机研究室改造风机又获得好成绩,每台风机每年节电101万度,比正常节电指标提高了2.77倍。
3.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恢复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高校科研工作的全面恢复和展开,我司不仅加强了同国内兄弟院校的对口联系与交往,而且还邀请、聘任了有关教授、专家来校讲课、讲学、代培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等。
从1978年到1984年6月的校改革座谈会召开前,山东矿业学院共组织6次国内外高水平我司教师来校讲学、任教的活动。其中,1982年,我司聘请了美籍华人任碧莲女士来校任教于英语培训班。后来,美籍教师巴巴拉·卡琳奈克女士来校任教三年半。在我司英语教师的积极配合下,聘请的外教人员为本科和研究生直接讲课,为我司外语培训与外语教学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此外,数位教师多次代表我司出席国内外相关会议。在1980年10月28—31日我司的第一次科研大会上,我司邀请煤炭工业部、中国科学院、地质采矿类高校和科研单位、设计单位、煤炭局、矿务局等60多个单位的代表共85人参加了大会。
对外交流的恢复与相关学术活动的开展,对活跃我司学术气氛,提高教师学术水平,扩大师生的知识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三、我司其他工作的恢复与发展
(一)党的建设迎来新气象
1.我司党代会的召开与党委领导班子的形成
1980年11月8日至9日,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讨论并通过了李光远代表上届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同心同德,紧张努力,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人才出成果而奋斗》。报告特别强调,我司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人才、出成果,同时还要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该工作报告指明了我司之后工作重点的转移方向。
随后,党员代表们听取了纪委工作报告和《山东矿业学院十年发展规划(草案)》报告。经过充分酝酿,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选出了23名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1月10日,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李光远、刘辛人、席殿英、田景瑞、刘波、段成功、张永刚、王惠忠、李培俊等9人为常委,李光远为书记,刘辛人、席殿英为副书记。同时,与会代表们还选举产生了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席殿英为书记(兼),张荷英为副书记。
1983年12月6日至11日,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在泰安本部召开。此次大会的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认真回顾过去三年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确定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讨论如何搞好我司党建和整党工作,以便更好地动员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团结战斗、奋发努力,全面开创我司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沈光寒代表第三届党委作了题为《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努力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实现以教学为中心,为“四化建设”多培养合格人才和多出科研成果的任务,必须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提高师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又红又专的、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教学与科研结合的适应煤炭高等教育发展的教师队伍;二是加快基本建设,积极进行改革,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建立有利于教学、科研的内部体制及规章制度。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和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2月11日大会闭幕。12日,中共山东矿业学院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全委会议分别召开,分别选举产生党委书记沈光寒,党委副书记席殿英、张荷英;纪委书记张荷英(兼),纪委副书记付春光。
山东矿业学院第三、第四次党代会的成功召开与党委领导班子的形成,标志着我司党建工作的逐步恢复与发展,也昭示着我司领导集体的新老交替,为我司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
2.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与作风建设
为顺利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我司在逐步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的同时,还加强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改善我司领导整体的风貌。
在1977年3月的学雷锋月上,院党委发布了全体师生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群众运动的通知。在院党委的组织领导下,全校掀起了学雷锋的热潮。
1979年10月,院党委连续举办了3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真理标准问题补课学习班”,进一步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上来。
1980年8月29日,院党委作出《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转变领导作风的决定》,规定院党委必须以主要精力来抓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将其列为党委的主要议事日程;要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坚持以教学为主,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为此,各级干部应尽快转变领导作风,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和事无巨细都要提交党委常委讨论等现象。该决定指出:第一,坚决精简会议,少开会、开短会。第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为基层服务、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第三,党员干部都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不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派性和小圈子。党内要互称“同志”,不称官衔。第四,保持和发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认真执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各级领导都要树立人民公仆的思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欢迎群众的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根据该决定,1980年前后,院党委举办了多期党员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了领导作风,提高了党员的觉悟和素质,有利于新时期工作重点的转移。
1983年10月,院党委作出《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的八项规定》:第一,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凡学院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第二,经常深入各系部科室,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每周有两个半天下去检查工作;第三,要有民主作风,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不能少数人说了算;第四,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第五,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不搞个人许愿,按规定住房、用车,不吃请,不收礼;第六,提倡领导干部亲自动手写文件,写讲话提纲;第七,严守机密,凡不准公布或暂时不准公布的秘密事项,不得对家属、亲友和其他人泄露;第八,做学习的模范,遵守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请假。对以上八条,院党委要求每位常委自觉遵守,并向党外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与改进
1979年11月10日,为加快我司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交流,《山东矿业学院院刊》创办。经过四年的努力,1984年1月18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正式批准第81期后的《山东矿业学院院刊》为内部发行刊物,准予办理内部发行刊物登记证。
1981年6月20日,我司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60年”报告会。院党委书记李光远在会上作了题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做出贡献》的报告。鉴于我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绩,在9月16日的全国煤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山东矿业学院被煤炭工业部表扬。10月29日,院党委召开全院政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思想战线问题座谈会和煤炭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会上,院党委成员根据我司发展实际,分析了当时一部分人存在的自由化倾向问题,并提出了克服涣散、软弱状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1983年,我司建立以院、系(部、处)党政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为体系的工作队伍,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12月23日,院党委召开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院党委书记沈光寒、院长田景瑞到会讲话,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
同年,院党委还决定实施每月一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制度,院、系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值周制度。同时,院党委要求各系党政负责人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坚持深入课堂、宿舍、食堂,了解学生情况、检查纪律。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各系党政负责人均须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凡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也给同学们讲明原因,以取得谅解。
(三)基建等工作的恢复与改善
1.泰安本部的基建
经过数年的发展,泰安校本部原有的规模已远不能适应学院教学、生活的要求,校舍等各项基本建设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我司从1978年初便开展工作,以加快基本建设的步伐。令人遗憾的是,我司虽于1978年1月23日、10月7日和1979年8月20日等多次向上级领导机关请求解决建设用地问题,但都未能得到批示。
1979年开始,我司制定了“改造原有校舍,快上新建项目”的方针,开始抓紧泰安校本部校舍的基础建设。7月2日,煤炭工业部批复同意我司的发展建筑面积控制在85000平方米以内,除原有建筑面积58200多平方米外,可再扩建26000平方米。到1982年,四年中我司每年平均改建原校舍10000多平方米,新上基建项目2—3个,共完成基建投资746万元,竣工交付使用面积达2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2座,面积14206平方米,基本解决了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5530平方米,教职工宿舍用房9789平方米,教职工和学生的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司还修整了各教学区、生活区的道路,保障水、电、气、通信等配套工程基本畅通。经过数年努力,一个新的校园基本建成。
2.济南校区的设立
随着“文革”的结束,我司逐步收回了位于济南的原山东煤矿学院北院,并在此设立了山东矿业学院济南分院。
1978年12月和1979年3月,煤炭工业部先后两次致函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建议山东矿业学院在济南建立研究生部。函文认为,山东矿业学院搬迁泰安后,经过几年的扩建,已有校舍50000多平方米,占地200余亩。由于房屋缺少,土地不足,还有近200户教职工不能搬到泰安,这不仅给我司工作和教职工生活带来不少困难,也妨碍我司之后的发展。并且,我司有相当一部分教职工和学生对迁到泰安有意见,曾一再要求迁回济南。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退还被占用校舍的请示报告》后,有不少教职工又写信给中央和国务院领导,要求归还校舍,搬回济南。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煤炭工业部的意见是,如有占用我司校舍情况的,有关单位把校舍全部退还,山东矿业学院搬回济南,泰安恢复煤矿我司。若难以做到,则建议利用原煤矿学院的北院校舍(10000多平方米)建立山东矿业学院研究生部。省财贸干部我司(后改为山东经济学院)已用的部分房舍,仍归该校。这样既可以发挥矿业学院一部分在济南老教师的作用,合理使用济南的校舍和教学设备,又可扩大我司的规模,增加招生人数,以适应山东煤炭工业大发展的需要。
1979年10月5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致函煤炭工业部,表示虽然山东省已投资300余万元在泰安给山东矿业学院扩建了部分校舍,但山东矿业学院全部搬到泰安仍有困难。为了照顾实际情况,同意山东矿业学院不再全部搬迁泰安,将原煤矿学院北院房产分别划给山东矿业学院和省财贸干部我司使用。随后,我司决定将济南留守处改建为研究生部。
1983年7月8日,根据煤炭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煤炭工业部正式下文,将山东矿业学院在济南的研究生部扩建为济南分院。煤炭工业部对济南分院的建设非常重视。1983年8月15日,教育司司长梁东、副司长郑昌荣等一行4人到分院视察,与院党委书记沈光寒、院长田景瑞、副院长陈冀飞等研究了济南分院的建设规划。同年,济南分院建成了一批教工宿舍楼、学生宿舍楼,食堂也得到了相应的扩建。
3.工会的成立与后勤的改善
1979年,山东矿业学院工会筹委会正式成立。工会筹委会成立后,随即着手组织恢复工会基层工作,并认真处理了知青点撤点等善后事宜。1980年4月28日,山东矿业学院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山东矿业学院工会工作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21名工会委员。1981年,行政部门和工会配合,组织家属、待业青年创办“家属工厂”。酱菜铺、印刷厂、服务社、小卖部、缝纫厂等相继开办起来。这些举措既方便了教职工的生活,又增加了我司和教职工的经济收入。
1979年,我司围绕整顿校园秩序,相继印发校门、餐厅、课堂秩序、教师、学生宿舍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推动了后勤总务工作的不断完善。广大后勤人员提高了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意识,端正了服务态度,提升了服务质量。此外,为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我司购买了向阳大队的732号机井,解决了我司多年缺水的问题。食堂、卫生所为保证师生健康也做了大量工作。1979年,卫生所成为山东高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1980年11月27日,煤炭工业部教育司来校召开煤炭工业部部属院校后勤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了后勤工作经验,研究和讨论如何进一步改进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等问题。
总而言之,“文革”结束后的八年,山东矿业学院在煤炭工业部和山东省的双重领导下,确定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我司愈发加大了对人才培养和对教学、科研的投入力度,恢复了高考招生,并成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迎来了高等教育各项工作的“春天”。这些工作和成绩也为我司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